对照准则条例5篇-金沙澳门官网
我们在写对照材料的时候都是需要做到客观真实的,只有将对照材料写得更优秀,我们的能力才会得到认可,以下是无忧文档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对照准则条例5篇,供大家参考。
对照准则条例篇1
一、充分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治党“全面”的要义所在。
基层处在党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线和前沿,党的政策制定于中央,而落实于基层,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往往都成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在人民群众心中最直观的呈现,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党的基层干部如果作风不实,自律不严,对党的负面影响最大,危害最深,也更容易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重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实现从严治党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全覆盖,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为党的形象和威信加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历史和人民对党的执政和领导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在这一关键时期显得更加紧迫而重要。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动力源泉在基层,基层干部虽然位低权小,但作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手中掌握着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力,如果基层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它所啃食的就是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的就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就是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基层作风公道正派,党的作风转变才能得到有力保证;只有基层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事业发展才能得到坚实支撑;只有基层赢得群众肯定,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夯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
地税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限,如果地税干部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诱惑,就会严重涣散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影响整个队伍执法的公正性,进而会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执法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只有坚定不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地税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水平,把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真正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才能牢牢抓住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做好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发挥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长期以来,有些基层党组织常常认为业务工作是中心,党建工作是从属,只要业务抓出成效,就是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抓党建工作务虚较多,难出成效,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谋划少、思路少、落实少。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对上级工作部署“上传下达”,个别基层单位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对于上级要求开展的党建工作,常常是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对于工作开展不能做到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创新方法,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往往被动应对,缺乏内生动力,少数基层组织还存在“空挂”党员和“失联”党员,存在压力递减,推进梗阻的问题,进而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成果不佳。
(二)“两个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方面,有的基层单位在“两个责任”落实上,认识不到位,研究和安排不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为日常工作内容较多等原因,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方面存在精力不足等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常常是重业务职责,轻廉政职责,对于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关注不够,抓的不多。另一方面,在部分基层单位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原因,还存在着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的纪检组长还分管相关业务工作,分散了抓纪检、抓监督的精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个别基层干部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少数税务干部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滋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从近几年地税系统违法违纪问题就可以看出端倪,有的干部大局观念不强,常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较差,工作方法不能满足纳税人越来越高的服务需求;有的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吃拿卡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工作激情匮乏,办事拖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抱怨多、思路少,懒散多、主动少。
(四)在对基层干部监督问责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基层纪检干部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内部监督受工作方法、工作范围的局限,监督难以摆脱人情的制约,对于纪检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往往是注重对党风违纪案件的事后教育、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致使很多能够防范的案件发生;对于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手段,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出现问题本着保护干部的原则,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在系统内部仍然不时发生。
(五)对于从严治党工作的考责评责体系还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
有的基层单位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由于从严治党工作不同于业务工作,目标难以量化,其考核指标制定时,往往是关注形式大于关注实效,难以客观公正的反应治党成效,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同时,由于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方法过于单一,常常是作为综合考核中的一项具体工作出现,对于日常考核和结果运用缺乏相关配套制度,导致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难以得到实际发挥。
三、问题和困难出现的原因
(一)部分基层单位班子从严治党观念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税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还停留在旧有模式中,权力本位和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完全破除,认为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就是做好了税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缺乏正确、科学的认识和判断。
(二)纪检部门勇于执纪、严于执纪的能力不够
部分基层单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三转”要求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纪检人员学习和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履职;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情绪,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综合业务知识匮乏,对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得不到位,导致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化。
(三)少数基层干部廉政意识薄弱
少数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只讲做事不讲规矩,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足,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四)部分基层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力
党建工作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执行不力、落实不严的问题。分析近年来地税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所产生的原因,有的是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在选人用人上搞一言堂,收受利益关系人的礼金贿赂;有的是违反党的财经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单位利益受损。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对策及建议
(一)率先垂范,严于履职,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党组和纪检组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递增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两个责任”进行分类梳理,从领导、用人、管理、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认真履职,勇于执纪问责。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问责,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部”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对照准则条例篇2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我从以下18个方面逐一进行自我检查。
1.是否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存在的问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的深入性、系统性不够,对很多应知应会内容没有做到熟记于心,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
2.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动力不足的问题,工作上存在懈怠心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
3.是否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存在的问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识不到位。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大局观念不够强。
4.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存在的问题:满足于集体的会议安排部署,主动性差。
5.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存在的问题: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存在脱离群众的危险。
6.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让身边党员群众也对党的理想信念充满信心缺少方法,这方面做得不足。
7.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在错误言行面前敢于抵制、斗争。
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个别消极议论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以一个党员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或弘扬正能量。政治站位不高了,眼界不宽,心胸不开阔,不能握正确方向,在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中站不稳脚跟,失去了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不竭动力和坚强定力。
8.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缺乏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工作热情、进取精神有所减退。
认识:一是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二是要具备较高的人文道德素质,即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三是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即知识全面,语言表达、写作、交际能力要强,要以实际行动,去诠释党的根本宗旨。
9.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存在的问题:一是形式主义方面,学习流于形式,学得不够深入,不能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自学时间。二是官僚主义方面,实际工作不深入,有检查验收的工作做得就好,没有检查督促,做得就相对差些。在抓落实具体工作时,不是很好地去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只停留在一定的层面上。三是享乐主义方面,精神懈怠,满足现状,缺乏奋斗精神,既不在思想上求真求实、深入研究问题,又不在工作上求进求为,锐意进取,但求保平安、消极守摊子,无所作为,得过具过。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还偶有发生。
10.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
本人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11.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本人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12.是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
存在的问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偶尔自我批评也批评得不到位。
13.是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三严三实,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
存在的问题:创新意识不强,有时安于现状,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认识:要坚决杜绝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在日常生活中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自学树立维护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群众中的形象。
按照《关于近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在认真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和作风实际,进行了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一、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方面。政治学习不够,政治敏锐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会片面的认为自己只要把工作搞好,纪律上不犯错误就行了。忽略了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自身的使命感认识不够充分,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在政治理念学习上投入的时间不够,很多党的纪律要求细节和其它理论知识还停留在书本表面,缺乏深入思考和活学活用。
2、纪律执行方面。遵规守纪不够严格。本人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十不准,发现自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够或不好,主要是自己党性意识淡薄了,思想麻痹了,不能明辨是非,对一些不良倾向和不良作风习以为常,逐步成了一种工作方式。
3、品德修养不高。放松了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没有时刻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同事、互帮互助。
4、主动工作意识不强。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存在重工作少交流的情况,日常工作任务重,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和同事之间交流少,业余时间和大家接触不多,工作中缺乏担当意识,有时办事急躁。
二、原因分析
1、学习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仅满足于平时的集中学习文件等学习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甚至与业务相关的就学,与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知识结构有待拓展,学习重视度有待提高。
2、对党的政策和方针领悟学习不到位,导致自己也随波逐流,没有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
3、自己放松了在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没有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和重要标准,没有努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自己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的少,抓的松,谈心交流做的不够,相互鼓励的多主动交心的少。
三、整改努力方向
1、坚定理想信念。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党章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带头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
2、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勇于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严守组织原则。自觉按照“四个服从”要求,自觉把自己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上来,遇事要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对于组织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部署和安排,坚持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做到不打折扣、不乱变通。
4、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担当意识。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交流思想,多谈心和大家接触要深入。要不畏艰险,大事当前要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于工作中的失误要正视错误,敢于承担,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对于新形势新问题要打破常规动真碰硬。
以上对照检查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整改,请各位同志批评监督。
对照准则条例篇3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中国共产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党内监督,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我们的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党是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党,是一个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和解决党内矛盾、纠正自身失误和问题的党,因此,严格党内监督,始终成为我们党保持机体健康和活力,顺利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党内监督条例》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相结合,系统地总结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历史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客观要求,全面反映了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的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对党内监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基本法规。《监督条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们党无私无畏、敢于面对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的党是一个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 多万党员的执政大党,五十多年来,绝大多数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能够按照党章的要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涌现出了许多象焦于禄、孔繁森等优秀共产党员形象,但是也有少数人不按党的规矩办事,腐化堕落、贪污受贿,成克杰、胡长青等是隐藏在党内的败类,他们严重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成为历史的罪人,这些教训是很沉痛的,这也充分说明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繁重艰巨的任务,因此,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是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拒腐抗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
?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宪法为依据,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充实和完善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基本法规。《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公务员之家:
?党纪处分条例》还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政治责任。
通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我体会到,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两个条例”
“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制定的党内法规和制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因此,要把“两个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并且要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坚持将“两个条例”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认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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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准则条例篇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发布施行,如何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我们认为着重是看党内监督机制的落实程度。党内监督机制,是指在党内监督全过程中,由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监督对象、内容、主体、方式、程序、处置、保障等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党内监督机制是一种预防和修正错误的制衡机制,是
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执政党实现其各个时期历史任务的重要保证,对当前人事人才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党内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监督机制疲软。缺乏纵向统一领导和横向监督体系的有机配合,难于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行全面监督。而党内监督机制应具有的相对独立性与实际隶属关系上非独立性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监督主体之一的专职机关——纪委,如果没有上一级纪检机关过问,就难于进行监督活动,使一部分党员干部在事实上游离于党的监督之外。二是监督机制缺乏横向协同,各部门各自为战,有时几家都要管,有时互相推诿都不愿管,以致造成监督力量之间相互脱节,相互削弱。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虽然都有教育遵章守纪、增强党性的义务,但它们之间有机配合也不够。三是监督功能被处罚功能所替代。现实的监督主要是对党员违纪行为的事后查处上,而没有放在事中和事前的监督上,把党内监督当成单一的处罚功能,这种监督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监督机制,即使制定再多的法规、设置再多的机构、扩充再多的人员,党内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也难以发挥。四是党内民主监督还不完善,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常常流于形式。依照党章,党员有权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缺乏切实的途径和保障,党员的这些权利往往只停留在党章条文上。五是专职监督机关本身存在畏难情绪。由于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功能没有全部实现,监督者顾虑重重,上怕得罪领导,下怕得罪群众,埋怨情绪、畏难情绪在相当一部分专职监督人员中流露,削弱了党内监督的作用。
二、主要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是搞好党内监督的重要课题。由于现行党内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没有能充分发挥出其抑制权力的逆向的应有作用,因此,如何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拒腐防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好人事人才工作,是我们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关键所在,就是要完善党内权力制约体制,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从当前基本国情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国民文化素质也不高,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着民众的政治参与和监督的水平,党内监督依然是对各级国家机关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监督力量。
(二)遵循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
遵循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前提。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对党内消极因素的抑制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强制,其核心则是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督察和制约,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完善党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真正做到以党纪约束权力,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实现党内监督权威化。监督应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党组织这个大系统中如果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制约系统,就不能有效地防止各种不良倾向和腐败现象。在现行党内监督体制之下,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订出让党内监督机关独立执行监督任务,不受非法干扰的若干措施,以强化纪检机关的职能,实现党内监督权威化。
2、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法律,依靠法制力量遏制腐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在机制、制度等方面探讨和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使党内监督做到有章可循。在这方面,目前应该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要从抓若干个不准,发展到制订党政干部的廉政准则,更全面更严格地提出新时期的行为规范,改变零打碎敲的做法。二是要从抓具体的行为规范转到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从各级党委每年部署,纪检机关直接抓,逐步转到各级党委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明确各级的廉政责任制,人人动手抓廉政。四是从定性的要求转到定量的考核,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廉政管理考核制度和秩序。
3、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是党内权力约束得以实现的基础,没有广泛的党内民主,便没有健全的党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发扬党内民主,便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作为主体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而发扬党内民主,实现有效监督的原
则是:一要坚持党内监督地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和干部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又有被监督的义务。二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使党员群众敢讲真话,敢于批评,不怕打击报复。三要保证党员监督渠道畅通,建立上下监督的互补机制,拓宽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监督渠道。
4、处理好党内监督各层次的关系,发挥党内监督的整体效能。党内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很强的专业性,对象主要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种特点决定了监督机制既是多层次的,也是多方位的,纵横制约,前后制约的机制;同时还应当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组织群体与党员个体相结合,超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监督主体与客体相结合,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机制。处理好这些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发挥党内监督整体效能的可靠基础。
(三)强化监督主体
强化监督主体,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先决条件。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督主体作为党内监督的监督者,是一种处于统治、支配地位的力量,直接影响与制约着党内监督体系的结构和效能。应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主体,实现权力制约机制的现代化,来保证国家行政权力的廉洁运行。
1、通过加强党员的思想修养,使党员做到自我监督。党员自我监督就是通过党内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经常对照《党章》、《准则》检查自己有无“越轨”行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道德、纪律的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发挥党员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最积极的监督,也是搞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
2、通过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实行组织监督。党组织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形式,通过党组织实行监督,其方法主要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员鉴定和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实行监督;通过对党员谈话,个别帮助,把问题克服在萌芽状态;通过党风党纪检查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对党员实行监督等等。
3、依靠广大党员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员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依靠党员群众搞好党内监督,我们已经有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民主评议党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工作,建立群众性的党内监督组织。
4、强化党委会自身制约和监督。邓小平同志说,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权力最大的人,也是最需要监督的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尤其是对党委会主要领导人的监督制约,因为他的权力大,起着别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5、在党章规定范围内,适当地扩大纪检机构的权限。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纪委的监督权:一是纪委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有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二是对重要干部的选拔任免,纪委要有提议权、考核权、弹动权和质询权;三是对明显用错人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和事有干预权;四是对违纪违法线索有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五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约见、约访权,以此扭转纪检机关责实权虚,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力不相适应的状况。
(四)明确党内监督的客体
党内明确党内监督的客体,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根本保证。监督的客体,是指党内监督的对象。党内监督对象是全方位的,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到监督,但是从总体上看,权力越大的,领导职务越高的,越需要受到监督,越是重点。对待监督客体,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的原则,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遵循干部制约制度,无条件地接受党内的各种监督以及来自党外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超越监督和不受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根据党章对全党的四项基本要求,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各项基本条件以及《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鉴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在监督客体上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权力授予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授予过程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把好干部任用的入口关,构筑起防止权力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要把好领导干部的选拔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二是要把好重要岗位干部的任用关,试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与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与本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党政正职与主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凡涉及本人亲属子女的问题,应主动回避,也不得利用职权暗示他人进行干预。三是要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腐败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本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四是要加强用人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任用干部应事先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2、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努力强化组织监督机制,合理调整部门和个人权力与职能,适当分散权力,使部门权力适度分解,避免集权于少数人,从而实现部门内部权力之间的协调。二是建立告诫谈话制度。在干部任职期间,发现有违纪苗头时,必须亮黄牌,由上级领导或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谈话,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建立个人廉政考察制度。在干部任职期间,由纪委和组织部门抽调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联合考察组,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廉政考察,同时对一些班子的调整进行不定期廉政考察。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3、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是警慑权力滥用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一要实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制度。二要实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三要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在离任时,审计部门必须对其所在工作单位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凭审计结果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离任手续。四要建立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领导干部到职后,必须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申报自己的财产及其来源,并登记注册,必要时可以公布。通过上述制度,可以增强党内监督的可操作性,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对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机制。
对照准则条例篇5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工作搞不搞无所谓;另一种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依法办事,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多此一举。另一种认为现在社区成份复杂,人员混居,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力不从心,无从做起。
二是工作方法缺创新。目前,我国早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以前计划经济时代发挥过重要作用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和经验现在多数已过时,而我们又没有及时研究制定出新的行之有效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些地方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比如热衷上大课,搞大活动,造大声势,导致领导很辛苦,市民不买账,效果很一般。
三是政工队伍不得力。社区工作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社区工作者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判断识别能力。因此,合格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但是目前,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个人素质和能力也不太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是有些领导不重视。干部制度改革后,现在很多领导身兼数职,很多人把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这付担子当成副业来看,因而重视不够。还有的领导干部不分管这项工作,感觉与己无关,高高挂起,平时基本是不闻不问。
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个人认为,当前做好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创新方式方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六个结合。
一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创建工作相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和有效的抓手,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家庭、社区道德讲堂等一系列创建活动都有助于我们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党建工作相组合。要利用社区党建工作选好配强社区党务工作者,加强社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要利用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活动,搭建党群桥梁;要利用打造“社区党日”品牌党建项目,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平台。
三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文化工作相结合。要注重“以文化人”,把思想宣传融入文化活动中,提升社区思想政治工作效能;要利用“我们的节日”等庆祝活动,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让市民在娱悦中受到教育;要利用社区各种文艺队伍,大力宣传社区好人好事,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维稳工作相结合。要针对老年人群体,从服务入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重视做好青少年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做好外来人口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外来人员更好的融入社区。
五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志愿服务相结合。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已经加入了志愿服务队伍。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广泛发动志愿者和义工人人争做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者,通过他们的善举行动,把我们的政治理念和精神文明带到千家万户。
六是社区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社区管理工作相结合。社区工作人员多数从事服务管理工作,他们每天都要接触很多市民,对社区的情况最为了解和熟悉。我们要教育社区工作人员人人争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工作宗旨,深入到居民中及时了解社情、及时了解民情,及时了解思想,及时做好宣传化解工作,及时上报有关重要情况,确保市民思想稳定,确保社区和谐文明。